热点!升达林业: 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进展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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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民事判决书,法院判令公司赔偿原告赵延学损失2,844,786.83元,赔偿原告赵毅明损失14,572,935.05元,驳回两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6,306元由公司承担。该判决尚未生效,公司正准备上诉,最终影响以审计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