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军金门防卫部门前参谋长被判12年,连部队洗衣机都偷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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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观察者网 王濛】综合台湾媒体“中央通讯社”、“ETtoday新闻云”8月13日报道,台陆军金门防卫部门前参谋长林帝志涉嫌将一台公有洗衣机寄回家中私用,当地调查机构依照贪污治罪条例将其拘捕,金门地方法院日前宣判林帝志有期徒刑12年,褫夺公权3年。

据台媒报道,判决书指出,2017年7月至2019年10月,林帝志担任金门防卫指挥部参谋长,任职期间得知金门防卫指挥部为官兵采购洗衣机,便主动提议为副参谋长郑有为添购洗衣机。后勤处以每台7990元新台币的价格购得洗衣机10台,随后林帝志示意将一台洗衣机先放在自己办公室,待副参谋长郑有为从台湾返回金门后再交还。但郑有为“通过他人告知暂时无意更换洗衣机”。

林帝志为了私吞,指示两名不知情的驾驶兵,将未开包装的洗衣机用军用车辆送至某物流公司,托运寄送至台南家中。

台湾陆军金门防卫部门前参谋长林帝志 资料图 (图自ETtoday新闻云)

该事件在金门防卫指挥部传开后,林帝志为掩盖罪行自费8000元购入相同型号的洗衣机,于2018年6月再次指示前述两位驾驶兵将洗衣机运回营区库房,并特别交待“不准让别人发现”。

判决书介绍,2019年10月,林帝志被爆出涉嫌私吞公款。在被调查期间,林帝志担心“家中洗衣机被侦办”,为了掩盖罪行,又将洗衣机从台南家中运回至金门不知情的朋友家中,并委托该朋友出具“洗衣机存放证明书”,备注“该洗衣机为‘一年多前’交由朋友使用”。

据报道,法官审理后认定,林帝志依靠职务之便,侵占价值7990元公用洗衣机,并为掩饰犯行,故意购买相同型号洗衣机鱼目混珠,更于案件爆发后,请托朋友协助圆谎,到审理终结前均不认罪,依照贪污治罪条例,判处有期徒刑12年,褫夺公权3年。

据台媒报道,检方私下透露,林帝志在参谋长任内,涉嫌花公款招待亲友宴饮,侵占大批部队内公物,包括各类装饰品,例如摆设在办公室内的文昌笔、聚宝盆、花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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