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指导意见》规范设摊经营活动 严管与包容并行、继承与创新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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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市容局披露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摊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试行)》。陈静摄
中新网上海7月7日电 上海市绿化市容局7日披露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摊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进一步规范集市、夜市、分时步行街、早餐车、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外摆位)等多种设摊经营活动。
该《指导意见》由上海市绿化市容局会同上海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等共同编制,严管与包容并行、继承与创新结合、品质与人气共提、共管与自治协力。
据了解,《指导意见》既提出设摊经营活动的负面清单,又提出鼓励和支持的业态方向,引导市场主体注重品质、提升品位、塑造品牌,努力打造安全放心的摊、人气爆棚的摊、绿色低碳的摊、环境友好的摊、民众满意的摊。
《指导意见》将设摊点位划分为疏导点、管控点、特色点,采取相匹配的管理要求和设置条件。特色点为首次提出,是以新型业态为主,符合城市高品质要求,品牌化、主题化、特色化的集市、夜市、限时步行街、外摆位等点位。疏导点以服务基本民生为主,管控点以销售自产农副产品为主,二者都是延续十多年的有效做法。
根据《指导意见》,上海将建立设摊综合协调机制,形成指导和监管的合力;同时,将把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借鉴应用到设摊经营活动管理中,推进责任区制度建设,并探索在疏导点、管控点、特色点创建自律组织,形成市场主体自我管理、自我促进、自我发展的良性机制。
《指导意见》指出,将根据区域特点和实际需求,完善商业服务网点布局,做好业态发展引导,优化街区功能定位,提升商业服务能力;依法严禁无序设摊和跨门经营。据介绍,上海将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严”就是对于擅自占道经营、跨门营业,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市貌、交通出行、公共安全的行为,持续保持整治力度,依法严禁无序设摊。“宽”就是对于商业网点暂时不足的,民众确有需求,以及一些随着城市发展萌发的新型业态,在符合一定管理要求的情况下,给予一定的政策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