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部署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

自主招生人数不超过试点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民办普通高中2022年在审批地以外招生计划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20%……日前,河北省教育厅安排部署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明确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无河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的学生,公办高中自主招生范围应控制在市域或县域内,人数不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

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空军青少年航空班、海军青少年航空班,在全省范围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以审批地招生为主,在优先满足审批地初中毕业生就学需求的前提下,可适当在审批地外招生,招生计划不得超过学校计划总数的20%。

继续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将公办省级示范高中招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分配名额适当向区域内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各地应全面启用市级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台,通过台完成计划公布、成绩发布、升学报名、志愿填报、录取工作,有效保障高中招生录取程序公开透明、公公正。实行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记者马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