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成交价高于2.69万元/平方米 明年上半年将不享受优惠住房政策

要判定一套住房是否为普通住房,可否享受优惠政策,受到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实际成交价格等标准的影响。

记者6日从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获悉,顺德区2022年上半年普通住房标准为26984.04元/方米,高于这一标准将不再享受优惠政策。记者查询获悉,相比2021年下半年的成交价标准(25262.31元/方米),新标准上调1721.73元/方米。

据了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确定我省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粤建〔2005〕58号)和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确定我市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佛建〔2005〕4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顺德区人民政府审定的2021年下半年住房均交易价格,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制定了2022年上半年顺德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

按照上述相关规定,顺德区2022年上半年商品住房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为:

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二、单套住宅套内建筑面积120方米以下或单套住宅建筑面积144方米以下;

三、实际成交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低于26984.04元/方米。

(记者 王名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