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深化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 取得重大成果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近日,河北省人社厅、省文旅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通过健全制度体系、创新完善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促进职称制度与人才培养使用相衔接、加强评审监督服务等措施,建立健全符合图书资料行业特点、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的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制度。
健全制度体系。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管理员、助理馆员、馆员、副研究馆员和研究馆员。正高级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助理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完善评价标准。以德为先,把职业操守放在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评价的首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等方式综合考察图书资料专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从业行为,倡导爱岗敬业,强化服务意识,坚守道德底线。对学术不端等违反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取得的职称一经发现,一律予以撤销。根据图书资料行业不同岗位类型的特点,分类制定职称评价标准。
创新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同行专家评议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灵活采用专家评审、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评价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等制约,畅通各类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渠道。对取得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以及为图书资料事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人员,放宽学历、年限等条件限制,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年限等条件限制。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图书资料专业人员,不作论文要求,重点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年限等要求。
强化监管服务。根据职称评审权限下放的需要,建立健全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条件不成熟的可建立跨地区、跨系统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健全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制度,完善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加强对职称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建立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和随机抽查、巡查制度。(记者解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