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财政厅持续加大疫情防控资金投入 投入疫情防控资金已超过10亿元

记者11月4日从省财政厅获悉,新一轮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为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疫情防控和患者救治,省财政厅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主动履职、统筹安排,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各级财政投入疫情防控资金已超过10亿元,重点保障了全员核酸检测、集中隔离、救治能力提升及防控物资和设备采购等有关支出。

疫情发生后,省财政厅迅速召开厅长办公会、厅党组会,立即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省财政系统切实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务之急和头等大事,高度警醒、快速反应、高效运转、靠实责任,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遭遇战阻击战。

为进一步强化资金保障,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10月26日,省财政厅紧急统筹安排2.5亿元,专项用于甘肃省14个市州和省级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各地疫情态势,11月2日,再次安排天水市疫情防控补助资金1000万元。

同时,实时监测各地库款情况,主动衔接各地,加大省对市县库款调度,保证库款充裕,提高市县库款保障水;进一步要求各级财政切实履行好经费保障组职责,按属地原则落实资金保障主体责任,多渠道筹措资金,急事快办、特事特办,优化资金拨付流程,优先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和库款调拨,确保突发疫情得到及时有效控制。

为及时掌握各地疫情防控资金有关信息,省财政厅还建立财政系统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日报制度。从10月20日起,每日统计汇总兰州、嘉峪关、酒泉、张掖、天水、陇南等发生疫情地区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并自26日起,将统计范围扩大到全省所有市县,及时掌握各地疫情防控资金有关信息。

省财政厅负责人表示,目前从日报监测情况看,各级财政疫情防控资金总体保障充足。按照“从紧保需、分级负担、依法依规”原则,省级财政将持续关注疫情防控各方面需求,积极筹措,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应保尽保,全力做好甘肃省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刘健)